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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倫敦金(網上交易戶口)買賣條款及細則
茲就閣下與得發集團 (下述"交易商") 開設之貴金屬現貨買賣戶口,交易商謹向閣下提出以下有關倫敦金買賣、保證金要求、補倉、鎖倉、斬倉條款及細則指引:
1. 保證金要求表 (每張未平倉合約計):
每合約單位 100安士 即市基本保證金 USD$1000.- 即市到價斬倉點 當戶口結余為基本保證金要求15%或以下 過市保證金 USD$1000.- 即市鎖倉所需保證金 (每一套單計) USD$1000.- 解鎖倉所需保證金 USD$1000.- 手續費-以開倉計算 (每一套單計) 有關之手續費,請向業務代理查詢
*注: 客戶須確保其戶口有足夠保證金,否則交易商有權替客戶斬倉,若客戶戶口內保證金不足,客戶應盡快補倉以令客戶戶口凈值回復到基本保證金要求之100%。即使客戶向交易商表示補倉指令,如因價位波動而導致有關戶口的保證金,在交易商向客戶確認該保證金已經完全收妥前,下跌至觸發即市到價斬倉點,交易商有權為客戶全部或部份凸頭買賣單斬倉,而不再等待客戶之補倉。 于即市期間內,如因價位波動而引致有關客戶的保證金下跌至觸發即市到價斬倉點,交易商將為客戶全部凸頭買賣單斬倉。 倘客戶戶口沒有足夠保證金,客戶將無法建立新合約。 為減低客戶 / 公司過市風險,如翌日開市跳價時客戶戶口凈值為負數,則交易商將以翌日開市跳價之價位為客戶全部凸頭買賣單斬倉。
2. 釋義
“基本保證金” - 指客戶就每份已訂立的新合約 (即每張新單) 須于交易商存放的最低款額; “補倉” - 指補付未平倉合約的基本保證金差額的要求; “收市” - 指夏令時間,香港時間星期一至四每一個交易日翌日之5:55a.m.,香港時間星期五之則為該翌日3:00a.m.;冬令時間,香港時間星期一至四每一個交易日翌日之5:55a.m.,香港時間星期五翌日之4:00a.m. (惟需視乎該日是否任何國際市場假期); “開市” - 指每一個星期一或美國假期后之早上8:00a.m.,星期二至五每一個交易日之早上7:00a.m.(惟需視乎該日是否任何國際市場假期),星期六 / 日休市; “即市到價斬倉點” - 指于交易日內開市及收市時段內任何時間當交易商發現有關戶口凈值等于或低于基本保證金要求之15%; “即市到價斬倉” - 指當交易商發現有關戶口到達即市到價斬倉點時,交易商有權以該點市價將客戶全部凸頭買賣單斬倉; “報價” - 以每安士美金計算。
3. 指示
若客戶以交易商接受的其他方式(例如電話)向交易商下達指示并授權交易商操作其賬戶,有可能因為客戶戶口內保證金不足、市價變動等原因而無法執行。客戶明白及同意,其指示執行與否以網上貴金屬現貨買賣服務接受為準。
4. 限價單
(1) 限價單之有效期為: 有效期至到價完成或被取消為止。 (2) 客戶訂立限價單之價位必須與當時市價相距2美元或以上。 (i) 若客戶訂立了限價-新單,只要其戶口有足夠保證金而又到價完成的話,客戶不能用任何理由拒絕承認已完成之限價單。 (ii) 若客戶訂立了限價-平倉單后,倘客戶在該限價-平倉單到價完成之前另行做單平倉,則該限價-平倉單會自動取消。 (iii) 若客戶訂立了限價單(不論是新單或是平倉單),倘客戶戶口沒有足夠保證金,即使到達限價單之價位,限價單將無法完成并且自動取消。
5. 每日最高/低價
香港時間每日7:00a.m.系統自動更新,最高價為當日最高之賣出價,最低價為當日最低之賣出價。
6. 交易限額
每口買賣單數為最多五張。
7. 手續費
以開倉計算 (每一套單計) 有關之手續費,請向業務代理查詢
8. 利息
每日利息 = 收市價x合約單位x交易商公布之利率/360。
9. 保證金及結算
計算盈利及虧損 戶口盈利及虧損將在每個交易日完結時計算。 追加保證金 客戶須確保其戶口有足夠保證金,否則交易商有權替客戶斬倉,若客戶戶口內保證金不足,客戶應盡快補倉以令客戶戶口凈值回復到基本保證金要求之100%。即使客戶向交易商表示補倉指令,如因價位波動而導致有關戶口的保證金,在交易商向客戶確認該保證金已經完全收妥前,下跌至觸發即市到價斬倉點,交易商有權為客戶全部或部份凸頭買賣單斬倉,而不再等待客戶之補倉。 提款安排 客戶可以書面或傳真通知交易商提款,該通知必須于工作天下午1:00前傳送至交易商,于下午1:00后收到之通知,客戶提款將安排于下一工作天處理。所有銀行所征收的費用,均由客戶支付。(于銀行匯款時,須視乎雙方銀行規定,交易商不能保證客戶收款時間。)
10. 斬倉
根據客戶協議書,客戶須于任何時候均確保其戶口有足夠保證金。若客戶戶口凈值 (計算有關利息及手續費前) 于交易日期間低于前述斬倉點時,交易商有權執行斬倉。
11. 拆 / 解倉
若客戶要進行拆 / 解倉,必須有足夠的基本保證金,否則拆 / 解倉將無法完成。
12. 權利保留 交易商保留權利更改前述任何條款及細則。有關更改經交易商宣布或張貼于交易場地后,即時生效。 鑒于市場變化及價格波動,雖然交易商會盡量提醒客戶補倉,但根據客戶協議書,客戶須確保其戶口有足夠保證金,否則交易商有權替客戶斬倉。 客戶在作新單前須確定戶口內有足夠即市基本保證金,客戶同意交易商對未有足夠基本保證金之合約隨時執行斬倉。 交易商得因應市場情況,隨時作出增加保證金之要求。客戶同意在交易商要求時即時增加有關保證金。
13. 買賣價差額
隨市況變動交易商有權更改買賣差額而毋須事先通知客戶。若客戶透過電話要求交易商報價,則交易商的報價之買賣價差額有可能比網上貴金屬現貨買賣服務所顯示之買賣價差額為高。
14. 結算單
客戶應將透過網上貴金屬現貨買賣服務列印的結算單作為參考用途,正式結算單將由交易商發出。
15. 互相抵觸
本函件之所有條款及細則乃根據客戶與交易商已簽訂之客戶協議書。假若函件內有任何與協議書互相抵觸之情況,所有條款及細則均以客戶協議書為準。
請必須閱讀及簽回以下文件 有關《貴金屬買賣客戶協議》及《網上貴金屬現貨買賣服務協議》確認書 (簽回) 貴金屬買賣客戶協議書 (閱讀) 網上貴金屬現貨買賣服務之風險披露聲明 (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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