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黄金作为交易的媒介已有三千多年历史。经过一段漫长时期,金本位制度逐渐确立,在1717年成为英国货币制度的基础,至十九世纪末期,欧洲国家已广泛实行金本位制度。美国于1900年实行金本位制度。在国际方面,黄金自由进出口, 用以结算国际收支差额;黄金由收支出现逆差的国家流入收支出现差的国家。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正式在1919年停止采用金本位制度,但于1926年恢复使用金砖本位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纸币只能兑换400盎司国际认许金条。 而踏入1930年代初,世界经济处于动荡时期迫使大部分国家放弃以黄金兑换货币的制度,只容许中央银行及各政府之间进行黄金易活动。在这情况下,便形成了美元兑换制度,使美元可以在联邦储备局兑换黄金。国际间在1944年签署了布雷顿森林协议,确认了这个制度,并一直实行至1971年。
1934年,美国总统罗斯褔将联邦储备局买卖黄金的官价升至每盎司35美元,联邦储备局与欧洲的中央银行一直致力维持这兑换价,直至1968年。1968年间,由于国际货币市场呈现不稳及美元因美国陷入越战而备受压力,带动全球黄金投机活动不断增加。在此情况下,各国的中央银行暂停黄金总库的运作,而伦敦金市亦停市两星期。伦敦金市停业期间,瑞士信贷银行、瑞士银行及瑞士联合银行在苏黎世成立金库,进行黄金买卖。南非开始透过苏黎世金库定期沽售黄金。黄金双价制开始推行,将私人及官方黄金买卖分在两个不同的市场进行。
继1972年英镑区解体后,香港开放黄金市场。欧洲共市财长达成宰斯特协定,各国中央银行可按市价互相买卖黄金。如中央银行从自由市场购入黄金,其数量不得用作增加中央银行的净持金量。十国长同意中央银行可用其黄金储备,按市价计算作为外债的担保。美国总统褔特及法国总统狄斯唐同意中央银行可按市价重估其黄金储备。
1980年金价创历史新高,升至每盎司850美元,到1985年则跌至每盎司284美元低位。八零年代黄金买卖活动大幅下降,但实金购买量持续增长,尤其以亚洲区为甚。这种市场状况,目前在世界主要黄金市场继续维持。各国央行及政府当局在八零及九零年代均有购买或沽售黄金。国际货币基金会“全部成员国”黄金持有量于1995年2月底为9.051亿盎司。
|
|
|
|
|
|
|
|
|
|
|